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(yè)標準
凸版輪轉油墨
Rotary Letterpress Ink
QB/T 3596-1999
代替ZBA 17003-86
本標準適用于凸版輪轉油墨。凸版輪轉油墨系采用顏料、礦物油、植物油、樹脂,經混合研磨而成。供凸版輪轉印刷機印刷報紙、書刊使用。
1 產品分類
1.1 按印刷機轉速,使用紙張及印刷品的不同,分為表1所列五個花色。
表1
型號 |
產品名稱 |
T35 801 |
凸版高速輪轉黑墨 |
T35 802 |
凸版中速輪轉黑墨 |
T35 803 |
凸版低速輪轉黑墨 |
T34 801 |
凸版書刊輪轉黑墨 |
T34 802 |
凸版書刊輪轉黑墨 |
2 技術要來
2.1 本標準的產品必須符合表2中規(guī)定的技術指標。
表2
型號 |
產品名稱 |
質量指標 | ||||||
顏色 |
著色力(%) |
細度(μ) |
粘度(CP) |
流動度(mm) |
粘性 |
流動度(mm) | ||
T35 801 |
凸版高速輪轉黑墨 |
近似標樣 |
90~110 |
≤20 |
500~1300 |
≥120 |
|
|
T35 802 |
凸版中速輪轉黑墨 |
近似標樣 |
90~110 |
≤20 |
1000~1800 |
≥100 |
— |
— |
T35 803 |
凸版低速輪轉黑墨 |
近似標樣 |
90~110 |
≤20 |
1600~2600 |
≥80 |
|
|
T34 801 |
凸版書刊輪轉黑墨 |
近似標樣 |
90~110 |
≤20 |
1600~2600 |
≥80 |
2.0~7.0 |
35~45 |
T34 802 |
凸版書刊輪轉黑墨 |
近似標樣 |
90~110 |
≤20 |
1600~2600 |
≥80 |
3.0~8.0 |
32~42 |
3 試驗方法
3.1 顏色按GB/T 14624.1-93《油墨顏色檢驗方法》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3.2 著色力按GB/T 14624.2-93《油墨著色力檢驗方法》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3.3 細度按QB 559-83《油墨細度檢驗方法》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3.4 粘度按GB/T 574-83《油墨粘度檢驗方法》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3.5 粘性按GB/T 14624.5-93《油墨粘性檢驗方法》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3.6 流動度按GB/T 14624.3-93《油墨流動度檢驗方法》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3.7 油墨流動性檢驗方法
3.7.1 油墨流動性試驗原理
取定量的油墨樣品,置于垂直的玻璃板上,觀察油墨在2分鐘內的流掛長度,結果以毫米/2分鐘表示。
3.7.2 工具及材料
a) 長250毫米,寬80毫米,厚3毫米玻璃板一塊;
b)裝置玻璃板的木架一個;
c)0.5毫升吸墨管一支;
d)小調墨刀一把;
e)計時秒表一只。
3.7.3 試驗步驟
3.7.3.1 油墨樣品,玻璃板,吸墨管應達到試驗溫度。
3.7.3.2 玻璃板用棉紗擦拭干凈,受試樣品應用調墨刀攪勻。
3.7.3.3 用吸墨管量取油墨樣品,將管口余墨刮凈,使管內墨樣與管口持平。
3.7.3.4 把吸墨管內油墨樣品迅速擠出,置于平放的玻璃板一端,立即將玻璃板垂直立于支架上,同時開啟秒表計時。上述操作應在五秒鐘內完成。兩分鐘后度量油墨流掛痕跡的兩端,其長度即為油墨的流動性數(shù)據。
3.7.3.5 以上試驗在室溫±
3.7.4 注意事項
3.7.4.1 嚴格控制測試溫度。
3.7.4.2 使用溶劑擦拭玻璃板時應注意將溶劑擦凈。
3.7.4.3 使用吸墨管量取樣品時,不得裹入氣泡。
4 檢驗規(guī)則
4.1 產品出廠前,應由生產廠檢驗部門負責檢驗,符合技術指標始得出廠。每批產品應附有型號、產品名稱、批號、凈重、生產日期。
4.2 收貨單位在驗收過程中,應按本標準所列技術指標,由檢驗人員進行全部或部分指標的檢驗,根據批量的多少,按5%~10%的比例取樣,每桶取樣量不少于
4.3 取樣時,應仔細清除油墨桶蓋上的灰塵和雜物,勿使外界雜物落入油墨樣品中。
4.4 驗收中,如發(fā)現(xiàn)不符合技術指標的情況,應重新取樣復驗,復驗結果如仍不符合本標準規(guī)定,由生產廠和驗收單位雙方共同協(xié)商解決。
5 標志、包裝、運輸、貯存
5.1 凸版輪轉油墨使用兩種鐵桶包裝。
5.1.1 凸版高、中、低速輪轉黑墨用100公斤鐵桶包裝。
5.1.2 凸版書刊輪轉黑墨用15公斤鐵桶包裝。
5.2 包裝鐵桶外面,應噴涂商標、生產廠名、產品名稱、型號、重量、批號、出廠日期及“不得倒置”的標志。
5.3 產品不得露天存放,不得接近火源。
5.4 運輸及搬運中,不得拋、摔、碰撞,以防鐵桶變形破損。
5.5 本產品可用車、船、飛機等各種交通工具運輸。
5.6 本產品按5.3條件存放,自生產之日算起,有效貯存期為二年。
5.7 本產品在有效貯存期內,允許個別質量指標有變化,但生產廠要保證使用。
附加說明:
本標準由輕工業(yè)部日化局提出,由全國油墨標準化技術小組歸口。
本標準由太原油墨廠、通化油墨廠負責起草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人:田建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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