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 自2001年4月1日起,所有轉基因食物都必須經過安全檢驗。同時,日本還針對轉基因成分超過5%的食物,執(zhí)行強制性標簽制度。包括“星聯(lián)”玉米在內的部分轉基因成分在日本被禁止。
韓國 韓國政府從2001年3月1日起,對轉基因食物實施強制性標簽制度,并于2001年9月1日嚴格執(zhí)行。在韓國,出售食物需要出示證明文件,顯示其有無轉基因成分,任何公司如被發(fā)現(xiàn)其食物標簽上有錯誤信息,將被判入獄3年或罰款3000萬韓元,沒有貼上標簽者亦將被罰款1000萬韓元。
俄羅斯 俄羅斯于2000年7月1日實施轉基因消費品法,規(guī)定含有轉基因成分的食物及醫(yī)藥品,都必須在標簽中標明。有關轉基因成分的信息還必須在貨運文件上列明。
(沈學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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